中共水城县委办公室水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水城县水利基础设施安全饮水及水库山塘建设工作方案》
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人武部,各人民团体,省、市属驻县有关单位,县属企业事业单位:
《水城县水利基础设施安全饮水及水库、山塘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水城县水利基础设施安全饮水及水库、山塘
建设工作方案
为切实解决水城县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有效推进脱贫攻坚各项水利工作任务落实,确保全面打赢2018年脱贫攻坚战,为2019 年全县“减贫摘帽”奠定坚实基础,现结合水城县水利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19年,使全县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率达到90%以上,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水质达标率整体有较大提升,供水保障率不低于95%。解决43.48万农村人口(其中贫困人口8.21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
二、组织保障
为加强水城县水利基础设施安全饮水及水库、山塘建设的组织领导,特成立工作专班,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赵庆强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党组书记
副组长:陈 勇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杜 薇 副县长
王 旭 副县长
成 员:凌 涛 县水务局局长
沈 勇 贵州水城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金 鑫 县发改局局长
李卫华 县住建局局长
卢万林 县财政局局长
徐爱华 县审计局局长
李珍辉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段昌友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兆兴 县安监局局长
杨 豪 县人资社保局局长
尹志东 县招投局局长
戴顺龙 县农业局局长
杨玉乾 县林业局局长
朱勋波 县扶贫局局长
王安佳 县移民局局长
王彬达 县卫计局局长
李 明 县疾控中心主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工作专班负责组织、领导水城县水利基础设施安全饮水及水库、山塘建设工作,对工作进行调度、协调、考核和总结等。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县水务局,凌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安排部署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调度工作进度,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工作开展情况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服务分6个片区进行跟踪、督促和指导。
二、工作职责
县水务局和贵州水城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牵头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直各相关部门为协作单位。
县水务局:对全县水利工程建设负总责。
贵州水城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落实水利工程建设资金,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组织项目实施,负责落实村级水管员并启动水利工程建后管护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工程资金保障。
县发改局:负责项目立项审批。
县交通局:负责对已建项目道路损毁部分进行修复。
县住建局:负责完善人居环境整治损毁部分管道修复及配合实施进户管道安装工作。
各乡(镇、街道):负责广泛发动群众召开群众会,做好宣传、协调工作。
林业、国土、疾控、审计、安监、人资社保、招投、农业、扶贫、移民、卫计等部门负责各自职责内的联动配合。
三、重点工作
(一)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按“先谋后动、先远后近、先难后易、先内后外、先快后慢”的原则,优先解决深度贫困地区和边远山区饮水问题。主要通过新建水库、山塘等水源工程解决工程性缺水问题,修建农村饮水安全管网项目解决集中供水到户的问题,补贴管材等材料新建水窖解决分散住户饮水安全问题,实现水城县农村饮水安全全覆盖。
水库工程:自2012年以来,水城县规划水库工程23座,总投资47.48亿元。其中,中型水库4座,小(一)型水库7座,小(二)型水库12座。目前,水库工程已经完成建设、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3座;完工并实验性蓄水5座;具备蓄水条件2座,在建水库9座,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的3座。新增总库容约9923万m3。
山塘工程:全县规划101座山塘,总投资6.6亿元,新增总库容约1470万m3。目前完工37座,其余64座正在施工中。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一是全县25个乡(镇、街道)集中连片30户以上可通过水源工程作为水源解决的,计划分乡镇包装项目22个,总投资8.230883亿元,新建净化水厂22座,泵站18座,输、配水管4453.47km,调蓄建筑物146个。具体分双水、化乐、米箩、龙场、发耳、玉舍等六个片区集中连片解决全县25个乡(镇、街道)饮水安全问题。
二是大水源无法覆盖、采取提水方式用水成本过高的30户以下零星散户,采取新建水窖或自寻水源自建管网的方式,由水务局统一采购管材、水箱、水柜等来解决饮水问题,村民投工投劳自建自管自用。用水窖解决饮水安全问题的,每年由水投公司发放消毒药具,解决水质问题。水窖漏水无法盛水的给予适当补贴进行维修,村民自建自管自用的分散供水工程,因非人力可抗拒因素造成损坏的,政府给予适当补贴。
(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护工作
农村饮水安全是当前农村首要的、基本的民生问题,多年来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护不到位,导致工程未发挥预期效果。为切实搞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护工作,按照“以水养水、阶段补贴、逐年退出”的原则,有效提高“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用水意识。明确管护主体和人员,制定管护制度,开展管护人员培训,明确管护职责。
1.明确管护主体。饮水安全工程建成后由贵州水城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管理。每村居水管员由公司采取公益性岗位形式招聘并开展培训,管护人员全部持证上岗,日常业务管理由片区水务服务中心负责,水务服务中心接受水务局和水投公司双重领导,共同考核。每乡(镇、街道)明确一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负责供水管护过程中存在问题的沟通、协调及应急处置工作。 水管员由片区水务服务中心及水投公司共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辞退重新聘用。水投公司对工程管护经费、水费进行统一管理使用,确保水利工程长久发挥供水效益。
2.明确管护人员。各村居水管员全部聘用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聘用由乡(镇、街道)推荐人员,县水务局、贵州水城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县人资社保局、乡(镇、街道)共同面试,各行政村专职水管员设置根据村居人口情况设置2至3个岗位,原则上5000人以上的每村居聘用3人,5000人以下的每村居聘用2人,5000人以上村居64个,5000人以下村居104个,共需聘用专职水管员400名,可解决400名贫困人口就业问题。管护人员工资由政府补贴和收取水费提成两部分组成,政府采取公益性岗位聘用形式每人每月补贴1500元,其他部分根据工作业绩考核,从收取水费中给予补贴,工资按照每年6%的增长机制进行增长,随着市场运营逐步完善,收取水费逐步增多,政府补贴逐年减少,达到“政府阶段补贴、逐步退出、以水养水”的目标。
3.水价确定。乡(镇、街道)召开听证会、物价部门通过听证程序确定供水水价,实行一乡一价。物价部门未定水价前按2元/吨收取,差额部分由政府补贴解决,序次推进一乡一水价,使村民逐步形成有偿服务意识,实现以水养水的目的。
4.费用构成及支出。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每年共需经费5385.24万元,可收取水费2663.04万元,政府从2019年-2021年每年补贴2500万元,缺口资金由水投公司自筹解决。水费收取比例逐年提高,水费收入逐年增多,政府补贴逐年减少,到2022年实现与市场接轨,形成市场化运行的供水管理模式。
(三)农村安全饮水服务工作
各乡(镇、街道)建立大型水厂,确保水量保障,饮用水水质达标,各区域联网供水。管护人员开展水法及节约用水宣传、清洗和消毒规范操作、水源地保护、水费收取、设施维护、防汛抗旱物资管理等工作,确保供水主管网、入户管线、水表安装等全方位长效服务到位,让水利工程真正发挥应有效益,彻底解决水城县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四、进度安排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计划2018年5月底前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同步推进项目的前期工作,2018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设计,2018年9月底前完成“216”乡镇和花戛乡、阿戛镇盐井片区等边远山区的工程施工任务,完成总体任务的70%,2018年10月完成82个出列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2018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建设任务。
水库工程:规划建设23个水库,已基本完工10座,在建9座,开展前期工作3座,取消建设1座。在建的9座水库,其中出水沟水库预计2018年8月完工,塘草坝水库预计2018年11月基本完工,雨汪河水库、板桥水库、鱼目柱水库预计于2018年12月大坝主体完工,天门水库、方家沟水库、河湾水库、谢家水库预计2019年6月基本完工。正在开展前期工作3座水库,其中梁家沟水库计划2018年10月开工建设,2019年6月基本完工;赵家河、花地河水库计划2018年10月开工建设,2020年6月基本完工。
山塘工程:规划建设101座山塘,计划2018年5月底完成60%,因受征地协调、规模调整等因素影响的2018年12月底全面完成。
五、组织验收
由于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是以乡(镇、街道)包装打捆,项目供水点多,工程采用分点验收与整体竣工验收相结合,分点验收是完成一个供水点验收一个供水点,由项目受益乡(镇、街道)、村(组)、用水户代表、项目施工单位、项目监理单位进行初验,移交片区水务服务中心及时管护使用。整体项目全部分点验收后由水务局、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乡(镇、街道)组织自验,自验合格后由水务局牵头,组织财政、发改、扶贫、疾控等相关单位组成县级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资产划入水城县贵州水城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完善移交手续,及时交付使用。
六、工作纪律要求
水利基础设施安全饮水及水库、山塘建设工作专班必须要站在讲政治、守规矩的高度,严明工作纪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恪尽职守,廉洁奉公。认真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方针,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组织的“管理、教育、监督”和群众及社会监督,规范自己的行为,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履行职责。
认真学习、宣传并遵守廉政制度和有关廉政活动计划安排,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顾大局、识大体、讲原则、守法纪,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以身作则,廉洁自律。
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收受礼品、礼金、信用卡或有价证券。严禁在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和办理有关手续过程中,吃、拿、卡、要及报销个人开支。严禁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提供信息、情报,伙同他人私下串通,直接或间接参与工程承包、建材招投标等活动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和好处。严禁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中,不按国家标准规范和有关政策严格把关,有意隐瞒事实或放松监督管理,降低标准送人情。严禁不按原则、制度办事,不认真履行职责,该批的不批,不该批的滥批;该查的不查,查了的不处理。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向企业推销、指定或强行摊派建筑材料设备,从中收取回扣、好处费。严禁私自接受企业、个人提供的各种奖励和赞助。严禁私事公办,伪造票据,在单位报销各种费用。严禁在购买物资、设备等工作中,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索要、接受或变相接受回扣和好处费。严禁其它以权谋私行为。
强化督查问责机制,工程建设中参建单位必须按照工作职责,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对无故不按期完成工作任务、不配合、不服从安排的单位和个人按不作为、慢作为处理。由督查室牵头,县水务局、审计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开展督查,对工作中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的,报请纪委、监委进行问责。
附件:1.水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目标任务表
2.水城县水库工程目标任务表
3.水城县山塘工程目标任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