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精神,落实水资源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强化考核和监督。10月18日,省水利厅组织贵阳、六盘水、遵义、安顺等市州在贵阳召开《贵州省8条省管河流水量分配方案》(中间成果)交流咨询会,研究我省南北盘江、黄泥河、清水江、舞阳河、蒙江等8条河流水量分配方案。
会议按照《水量分配方案制订技术大纲(试行稿)》要求,以《水资源综合规划》为依据,结合流域未来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统筹协调区域之间关系,贯彻落实水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在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划定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基础上,共同研究讨论各省管河流的水量分配方案,基本确定了各省管河流的分配水量。到2030年,我市域内南盘江流域分配到盘州市的用水总量控制目标1.2260亿立方米;北盘江流域分配到六枝特区、盘州市和水城县的用水总量控制目标分别为1.6645、2.8444、1.6139亿立方米;黄泥河流域分配到盘州市的用水总量控制目标为0.9亿立方米。
据悉,《贵州省8条省管河流水量分配方案》是在自2014年全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管理确定的行政区域用水控制目标的基础上,按河流流域划分,将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细化到市域和县域,使全省的用水总量指标控制体系更全面和完整。其成果更加细化和明确了今后全省及我市各流域用水总量控制目标,为今后全面落实河长制、加强河流保护、加强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合理开发利用和配置水资源及监督考核提供了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