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19日,盘县、兴仁两个县作为贵州省的代表县,迎来了由国家农发办、贵州省财政厅、市财政局、市林业局组成的检查组一行的检查,检查的内容分别是: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2013年林业生态示范项目、2013年名优经济林示范和农业部专项项目、2013年灌区节水配套改造等项目。采取外业现场抽查和内业档案资料查阅及听取汇报等检查形式。
检查中就两个县的项目在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方面提出了具有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全面完成了项目批复的建设任务,工程整体布局合理,建设质量高、效益显著,档案管理规范;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就兴仁县的项目报账时无县级农发部门审核意见,及未按照农业综合开发财务、会计制度进行管理,工程项目无农发标识等情况提出了要求,在以后的工作中不能再出现此类现象;要求盘县要进一步完善相关资料,切实抓好建后管理等相关工作,确保各项措施发挥效益。
通过检查,对两个县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取得的成效和经验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要求水保部门经继续认真研究国务院和水利部出台引进民间资本的有关政策,积极争取其他部门配套资金参与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建设,希望结合新常态,发展新思路,把水土保持工作做好做强,真正起到防治并措,重建重管,让以小流域为单元的水土保持工程绿了青山、保了水土、益了农民、使工程能够真正发挥长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