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为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供优质服务。二是严格落实“一稿制”审批制度。强化项目选线选址合理性、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和措施等审查,聚焦生态安全、防洪安全、水质安全及河湖库管理要求,严格把好弃渣场选址安全关,加强弃渣减量和综合利用、表土保护利用审查把关。三是严格审批流程控制。我市水土保持行政审批时限已全部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2024年,全市累计审批161个,其中市级审批16个,六枝特区19个,盘州市61个,水城区49个,钟山区16个。接受验收报备86个,其中市级11个,六枝特区8个,盘州市30个,水城区29个,钟山区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