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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未成年人溺水典型案例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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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夏季高温天气持续,江河、湖泊、水库等自然水域成为群众消暑纳凉的去处,但危险也随之而来。近期,多地接连发生因野泳、失足落水、盲目施救等引发的溺水伤亡事件,教训极其惨痛。为强化警示教育,现梳理近期典型溺水案例,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远离危险水域,杜绝悲剧重演。

案例一:监护人看护缺位,未成年人失踪溺水。

2026年7月,陆某和其兄外出玩耍,家庭临时监护人未实时追踪两名未成年人外出活动轨迹,未预判户外水域潜藏的安全风险,致陆某失联落水。

案例二:父子野外钓鱼,2人溺亡。

2026年7月,何某携其子进入危险水域违规垂钓,安全意识不足,自身麻痹大意,期间由于意外因素,造成两人溺亡的悲剧。

案例三:未成年人相约河边烧烤,不幸失足落水。

2026年7月,陈某与伙伴一行共6人去河边烧烤,其监护人仅以口头方式告诫危险、建议更改烹饪地点,未能有效阻止,最终导致陈某意外失足落水。

事故总结

以上案例,令人痛心,发人深省。每一起溺水事故的背后,都是生命的逝去、家庭的破碎,代价极其沉重,教训极其深刻。综合分析上述案例,暴露出以下突出问题:一是安全意识淡薄,对自然水域的危险性认识不足,心存侥幸、麻痹大意;二是监护责任缺位,家长未能尽到看护职责,导致未成年人失管失控;三是应急处置不当,施救应对方法缺失。

应对方法

发现他人落水时,应保持冷静,采取科学有效的方式施救,坚决杜绝盲目下水。

一是大声呼救。立即向周边人员求救,争取更多人参与救援,同时拨打110、120报警求助。

二是间接施救。利用竹竿、树枝、绳索等长条状物品伸向落水者,施救时应趴下或蹲下降低重心,防止被拖拽入水。

三是抛送漂浮物。向落水者抛投救生圈、泡沫块、空塑料瓶、书包(塞入空瓶)等可漂浮物品,帮助其保持浮力,为专业救援争取时间。

四是严禁未成年人下水救人。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不具备水下救援能力,遇同伴落水务必以呼救报警为先,切不可凭一时义气贸然下水。

安全提示

一、不野泳。严禁在河流、水库、池塘、矿坑、山间深潭等自然水域游泳、戏水。水下地形复杂多变,暗坑、暗流、漩涡、水草等危险因素难以辨别,表面平静的水域之下往往暗藏杀机。

二、不独行。未成年人外出游泳必须有成年人全程陪同,选择具备安全保障的正规游泳场所,严禁私自相约前往野外水域。

三、不疏忽。家长要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带领幼童外出时远离河道、水塘等危险区域,确保孩子始终在视线范围和有效保护范围之内,任何分心都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四、不逞能。会游泳不等于不会溺水,水库水温低、温差大,游泳时极易引发抽筋、失温等意外。设有禁泳标志的水域一律不得下水,警示标志的背后是血的代价,切勿心存侥幸、以身犯险。

五、不冒险。水边活动时注意脚下安全,野外水岸湿滑松软,一旦失足后果不堪设想。物品落水切勿冒险弯腰捞取,生命安全高于一切。

安全无小事,生命重如山。希望广大群众以案为镜、以案为戒,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自觉远离危险水域,共同筑牢防溺水安全屏障,守护好每一个家庭的平安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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