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实时监测。通过用水统计调查直报管理系统,监测取用水户取水量,根据取水量下达《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通知取用水户尽早办妥缴纳手续,确保在法定要求时限内缴纳水资源费。2023年以来,向六盘水润辉洗煤有限公司、贵州紫森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盘州市仲恒煤矿等取用水户下达《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843份,征收水资源费1411.56万元,同比增长40.29%。
线下监督检查。定期到取用水户开展监督检查,核实取水量真实性,是否超许可取水、是否有计量设施检定报告、计量设施检定报告是否在有效期等,确保和线上监测数据一致。2023年以来,到六盘水市钟山区煤炭工业公司老鹰山洗煤厂、六盘水恒鼎实业有限公司盘县淤泥乡大河煤矿等取用水户开展监督检查22次。
督促限期缴纳。对未按照《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要求缴纳水资源费的取用水户,下达《责令限期缴纳水资源费通知单》,责令取用水户依法依规足额缴纳水资源费。2023年以来,向六盘水梅花山旅游文化投资有限公司、贵州省六盘水市双元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取用水户下达《责令限期缴纳水资源费通知单》19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