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2022年11月3日六盘水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裁量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六盘水市水务局对《六盘水市水城河保护条例》的行政处罚事项,制定了《六盘水市水城河保护条例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向社会征求意见。请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六盘水市水务局反映。对提出的意见须说明具体理由和依据。
联系人:胡士荣
联系电话:0858-8205380
电子邮箱:2737603658@qq.com
通讯地址:六盘水市水务局(六盘水市钟山区凤凰山城市综合体6号楼6楼)
附件信息
征集结果
《六盘水市水城河保护条例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于2023年7月4日起在市水务局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从2023年7月4日起至2023年7月15日止,在此期间未收到任何有效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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