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要求,现公布六盘水市水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六盘水市水务局网站(http://mwr.gzlps.gov.cn/)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六盘水市水务局联系(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凤凰山城市综合体6号楼6楼,邮编:553000,电话:0858—820510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水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与管理,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
2022年,市水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函〔2022〕47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台账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全市水利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机构职能、权责清单、人事信息、行政执法,我局领导干部内部分工调整、人员变动等情况,按要求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我局2022年预算、2021年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接受群众监督,汛期及时准确的在门户网站发布相关信息,让群众时刻了解防汛动态,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障,及时公开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河长制工作、农村水利水电、水土保持与水旱灾害防御等方面的工作情况。2022年,我局通过政府网站、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330条,向政府网站推送信息150余条。办理信箱反馈问题6件。另外,2022年,全市水利系统在市级及以上报刊、电视台、新闻网站、新闻客户端上发布水利新闻报道70余篇(条)。
(二)依申请公开
按照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统一要求,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2年度,我局共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网络申请1件,信函申请1件,当面申请0件,网络申请主要申请内容为:六盘水市2000—2020年水资源公报有关信息,信函申请主要申请内容为:六枝特区竹林脚水库工程项目合法性的信息,均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定》(黔府办函〔2020〕52号)规范答复办理,办理结果予以公开2件,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严格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我局建立了由信息采集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三级审查机制,严格落实“谁制作、谁公开”原则以及信息“三审三校”发布要求,有效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确保发布信息准确、有效、及时,进一步修订完善《六盘水市水务局2022年标准规范清单》。
(四)平台建设
2022年市水务局认真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规范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官方载体建设,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平台的质量,真正实现便民、利民,并加大信息采编力度,扩大信息源,提升信息公开覆盖面,纵深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4个重点领域栏目共公开信息63条,加强对“六盘水市水务局”微信公众号的运维管理,坚持每周最少更新2次。2022年度,“六盘水市水务局”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376条。
(五)监督保障
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地落实,保障工作顺利开展,一是根据人员分工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对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对本科室政务公开工作具体负责。同时,明确局办公室一名同志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网络,各科室指定专人为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形成了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提高信息报送积极性。二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制订印发了《六盘水市水务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台账》《六盘水市水务局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及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部署到相关科室、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2022年市水务局工作人员共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2次,对政策解读、政务公开考核指标、政务新媒体运维、第三方评估等工作重点及难点有了深刻的理解,切实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3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国家、省、市重大政策解释深度不够深入,信息沟通机制还需不断完善,对《条例》学习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强、深度不够等问题。二是部分业务科室信息公开意识不强,信息发布主动性还不够,公开方式缺乏创新。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化水平不高,对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中复杂问题存在一定难度。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从以下几个方面重点发力:一是加强对国家、省市重大政策文件理论学习和政务公开培训,切实掌握最新政务动态及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提升干部职工的工作能力,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局网站建设和管理,将局网站打造成更加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充分运用政务新媒体,拓宽信息公开途径。三是严格贯彻落实《条例》,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积极转变工作思路,增强工作衔接能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