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水库安全度汛责任制落实。调整落实水库、山塘、山洪灾害危险区“三个责任人”。对119座中小型水库(水电站)、391座山塘和191处山洪灾害危险区落实“三个责任人”,制作公示牌予以公示。结合河长制工作,明确30名市领导联系督导30座水库。
强化监测站点和平台运行维护。对视频会商系统、山洪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及自动监测站点进行维护,确保正常使用。汛前将水库(水电站)、山洪灾害危险区责任人信息录入山洪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汛期根据降雨情况适时向有关区域责任人发布预警信息和提示信息。目前已发布预警信息和提示信息7.5万余条,与市气象局、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发布山洪气象风险黄色预警2期。
强化预案编制(修编)和演练。修订印发了《六盘水市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根据天气变化情况,适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好水旱灾害险情处置和应急救援技术指导。在保田镇开展了水库防汛抢险及山洪、地质灾害等综合应急演练,指导基层开展水库及山洪、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进一步提高预防和有序处置防御洪水灾害的能力。
强化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2023年治理重点山洪沟1条,为盘州市坪地乡山洪沟治理工程,批复投资870.48万元,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的50%。争取中央资金93万元启动63个自动雨量站升级改造,项目已开工,预计2023年7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