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防〔2024〕11号六盘水市水务局关于终止水旱灾害防御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6-25 14:34 字体:[]

市、特区、区水务局,市水投公司,省水投六盘水区域公司,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部门

根据气象、水文部门监测全市大范围强降雨天气过程减弱,超保、超警河流水位已消退回落,江河水势平稳,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已解除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应急响应。根据《六盘水市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会商研判,市水务局决定自62416时起终止水旱灾害防御Ⅲ级应急响应,转为水旱灾害防御常态工作。

各市、特区、区水务局和关单位要继续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密切关注天气和雨水情发展变化,加强与气象、水文、应急等部门联合会商,做好水利工程调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进一步强化在建水利工程全度汛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遇到重大险情、灾情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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