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六盘水市2024年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2-28 15:24 字体:[]

各市、特区、区水务局,市水投公司,省水投六盘水区域公司,局机关有关科室:

按照全国、全省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为切实做好2024年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六盘水市水务局研究并制定了《六盘水市2024年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六盘水市2024年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指导意见

2024年全市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水利部、省委省政府、省水利厅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极限思维、底线思维,锚定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目标,强化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四预措施贯通雨情、水情、险情、灾情四情防御、绷紧降雨产流汇流演进、流域干流支流断面、总量洪峰过程调度、技术料物队伍组织四个链条,着力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坚决筑牢水旱灾害风险防控底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充分做好汛前水旱灾害防御准备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完善水旱灾害防御组织体系。各地要根据水旱灾害防御责任,及时调整完善水旱灾害防御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落实到位。

(二)明确相关责任人,压紧压实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责任。各地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把责任压实到水旱灾害防御各层级、全过程。要明确相关责任人,全面落实水库水电站、山塘、山洪灾害危险区、重要防洪城镇防御责任。要对相关责任人开展履职培训,汛前完成培训工作。请各市(特区、区)水务局318日前完成相关责任人信息收集审核报六盘水市水务局防御科。

(三)修订完善防御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各级各单位要在417日前完成水库水电站的防洪抢险应急预案、汛期调度运用计划、超标洪水防御预案,山洪灾害危险区的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以及地方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重要防洪城镇超标洪水防御预案和应急水量调度预案(方案)修订工作,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并按管理权限完成相关审批报备工作。

(四)组织开展防御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各地要以历史最大洪水、最严重干旱为背景,及时组织开展防洪、抗旱、山洪灾害防御等演练,以演练检验方案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磨合机制、锻炼队伍,提高防洪安全和供水安全保障能力。针对演练中暴露出的相关问题,要有针对性制定应对措施,做好应对准备。各地要在417日前完成预案演练工作,并报市局防御科。

(五)全面开展汛前隐患排查,消除度汛风险。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对水库水电站、山塘、山洪灾害危险区、堤防、监测预警设施等等开展汛前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责任,限期完成整改。汛前不能完成整改的,要落实临时应急度汛措施,确保度汛安全。汛前检查情况于417日前报六盘水市水务局防御科。

(六)强化水毁修复和抗旱应急工程建设,提高防洪抗灾效益。各地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和抗旱应急工程建设等工作。要充分利用春季有利时机,倒排工期,压茬推进,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于3月底前完成各类水利工程水毁设施修复任务,全面发挥防洪抗旱功能,确保农村供水、春耕生产用水安全和水利工程度汛安全。

二、全力做好汛期防御重点工作

(一)抓好水库水电站、山塘运行管理,确保安全度汛。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汛限水位监督管理规定(试行)》《大中型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规定(试行)》《贵州省大型水库(水电站)泄洪预警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加强水库水电站调度运用、汛限水位执行、泄洪预警(含生产放水预警)监督。风险较高的小型水库、山塘要重点盯防,汛期加大巡查力度、强降雨期间加密巡查次数。要强化水库群联合调度,科学精细调度水工程,充分发挥水库群的综合调蓄作用和防洪减灾效益。病险水库汛期原则上要空库运行,如确需限制水位运行,必须提供相关技术论证,并在现场备好抢险物料,落实抢险措施。在建水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责任,制定完善度汛方案;对影响泄洪的建设项目,要合理安排工期,加快建设进度,在汛前达到安全度汛要求。

(二)强化江河运行监测,确保行洪通畅。各地要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充分发挥水库群联合调度作用。要加强重要堤防、沿河城镇重点地段等易涝区域防洪体系建设,保障河道畅通、堤防达标,提高防洪能力。要加大重要堤防和险工险段安全隐患排查和巡查防守,强降雨期间要增加巡查人员、加密巡查次数。禁止沿河城镇及工业园区向洪水高风险区盲目扩张,禁止河道两岸城镇及工业园区建设挤占河道。

(三)强化山洪灾害防御,不断提升山洪灾害防御能力。各地要密切监视短历时强降雨过程,推进动态预警指标分析运用,充分运用水旱灾害防御调度指挥平台,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直达基层。要按照《贵州省山洪灾害危险区动态管理指导意见》要求,动态更新危险区清单。要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全面落实基层预警叫应机制,督促指导基层政府完善山洪灾害群策群防体系,健全防御责任机制和避险动员机制,加强宣传警示,开展山洪暴涨、桥涵淤堵漫溢改道等极端情况转移避险演练,全力防洪化解山洪灾害风险。

(四)强化旱情监测,加强抗旱供水保障。各地要做好抗春旱准备,提前研究部署各类抗旱措施,密切关注雨水情、墒情、水库、山塘蓄水情况,及时发布干旱预警,动态完善应急水量调度预案和抗旱保供水预案,做好供水分析和应急水量调度,切实保障城乡饮水安全。要坚持流域区域统筹、开源节流并重、短期长期兼顾,实施辖区内水资源统一调度,统筹做好城乡生活、生态、生产用水保障。要因地制宜采取应急调水、管网延伸、建设抗旱应急水源工程、节水等抗旱措施,全力做好抗旱保供水工作。

(五)强化监测预报预警,为抢险救灾提供信息支持。各地要充分利用水旱灾害防御指挥调度平台,紧盯每一轮洪水、每一场干旱,及时掌握辖区内雨情、水情、汛情、旱情、险情和灾情发展变化情况。要加强与应急、气象、水文等部门协作,强化会商研判,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手段,实现降雨预报信息的充分共享,及时发布暴雨、洪水、干旱等预警信息,为水旱灾害防御提供信息支持。

(六)强化值班调度,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级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根据工作规程和预案规定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落实响应各项联动措施。要按《水旱灾害防御统计调查制度》要求,认真做好突发险情、灾情及处置工作并及时报送相关信息,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强化防御基础工作

(一)全面开展排查,核清基础信息。各地要全面摸排辖区内水库水电站、山塘、堤防等水利工程现状,全面掌握流域水利工程防洪能力和主要河流重要控制断面行洪能力等基础信息,及时将成果更新入库,为水旱灾害科学防御奠定基础。

(二)调整充实专家库成员,强化抢险技术支撑。动态调整充实专家库成员,完善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工作机制。根据需要迅速派遣专家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技术支持,协助开展应急抢险和抗旱工作。要做好水利卫星通信、无人机等设备使用管理,落实专管人员,制定运行管护措施,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三)加强与媒体联动,做好宣传引导。各级各单位要积极通过新闻媒体报道、发放知识读本以及开展知识讲座等方式,宣传水旱灾害防御知识,切实增强人民群众防灾减灾救灾意识。要高度重视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积极与媒体沟通合作,及早判断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正面发声,为水旱灾害防御营造良好的氛围环境。

(四)强化资金管理,全力推进国债山洪沟治理项目建设。各地强化水利救灾资金项目台账管理,做好水利救灾资金使用项目储备,细化每批次救灾资金用途,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资金使用成效。六枝、盘州、钟山要加快推进2023年度增发国债重点山洪沟治理项目建设进度,确保2月底前完成项目招标工作,汛前完成项目总体进度的60%10月底前完成所有建设任务,年底前完成国债资金拨付。